ST阳光控股股东面临2.3亿元的罚单

因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ST阳光(600220)控股股东面临2.3亿元的罚单。

5月7日晚,ST阳光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ST阳光表示,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且涉及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

阳光集团官网显示,公司业务涉足毛纺服装、医疗器械、生态农林、大数据管理、海外矿业等产业,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39位、中国制造企业252位,是众多国际著名品牌的金牌供应商。

ST阳光公告中未披露阳光集团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的具体信息。但此前,已有多个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被证监会处罚。

据证监会此前披露,海润光伏2013年度发生亏损,为避免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4年初制定了实现盈利的经营目标。但随着2014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相关政策的出台,光伏电站收入确认政策发生了调整,对公司盈利模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014年11月底、12月初,海润光伏董事长杨怀进、财务总监周宜可、副总裁张永欣等公司高管和财务人员就2014年业绩问题进行多次讨论和沟通,并达成共识:在海润光伏2014年度无法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在财务允许范围内多确认亏损,尽量把能确认的损失和减值都放在2014年。

海润光伏2014年度业绩预亏的内幕信息形成日不晚于2014年12月22日,于2015年1月31日公开。

证监会查明,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及海润光伏第二大股东九润管业实控人任向东4人为海润光伏2014年度业绩预亏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4人及九润管业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分别减持了海润光伏股票。

2017年2月,证监会对海润光伏高管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任向东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九润管业没收违法所得6194.07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对任向东、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等人分别采取3年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该次的处罚公告中,并未涉及阳光集团。但据媒体此前披露,阳光集团和九润管业一样,当时都采取了关联账户、影子账户“过桥”减持方法。

2015年,海润光伏也曾披露,公司股东紫金电子(阳光集团为其母公司)从2015年1月7日到2015年1月20日累计减持海润光伏股票约1.77亿股。

不过,紫金电子当时解释,在上述股票减持时,尚未知悉海润光伏2014年度业绩的有关情况。紫金电子董事长陆克平称,自己是通过公司公告的方式了解到海润光伏2014年业绩预告的相关情况。

实控人此前已被立案

阳光集团由资本大佬陆克平控制。在A股,陆克平先后实际控制四环生物、ST阳光等多家上市公司。海润光伏此前也由陆克平控制,2019年7月,海润光伏在A股终止上市。

在阳光集团收到罚单前,陆克平早已被立案。

去年10月,四环生物、ST阳光两家公司同时公告,陆克平因涉嫌证券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去年12月,两家公司又再次公告,陆克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两次公告中,两家上市公司都提到,陆克平被立案调查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

而早在2020年5月,证监会就对陆克平予以市场禁入。证监会公告显示,陆克平自2014年开始增持四环生物股票,达5%时及增持过程中每增加5%时未依法公告、报告,且存在限制交易期内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并指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本文由美行思远留学整理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xsyedu.com/61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