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招生章程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记者余晓玲报道:近日,香港城市大学(东莞)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发布。根据《章程》,学校2024年设立四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别为智能制造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院校。一期校园于2022年初动工建设,并于今年初启用。二期校园工程预计于2026年完成。

根据《章程》,学校2024年面向广东、北京、四川、福建、内蒙古、陕西、云南、广西、湖北、河南共10个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科第一批或一二本合并后的本科普通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学校选考科目要求如下:在“3+1+2”高考模式下的省市,如广东省,要求考生首选物理,次选化学;在“3+3”高考模式下的省市,如北京市,要求考生必选物理和化学;在传统文理分科的省市,如四川省,要求考生必选理科。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学校实行大类培养模式,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在入学之初不直接划分专业,大一选专业,可在开设的四个专业中选择。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共有两次转专业机会,按学校既定程序和条件申请。学校还为优秀学生提供保硕和保博的贯通式培养方式。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取得该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将由学校颁发“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编辑:郑健龙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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